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大型國有企業北京北重汽輪電機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北重)物資部門曝職務犯罪窩串案,昨天下午,石景山檢察院通報了情況。檢方通過3年的調查,查明物資部兩任部長全部涉嫌受賄,案情共涉及受賄案件7件7人,涉案金額逾400萬元。目前其中5宗案件已審結,5名涉案者獲刑,另有兩人已被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。
  2010年4月,石景山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匿名舉報,反映北重物資部門於某等人涉嫌受賄的問題,經過兩年多的調查取證工作,2012年11月,石景山檢察院成功突破北重物資部門職務犯罪窩串案,物資部原部長於某、物資部時任部長賈某、物資部採購室副主管何某三人因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。
  後檢察院對北重物資部的業務開展、貨款結算等情況進行了細緻梳理,並結合於某等人的檢舉揭發情況,發現在物資部還有多人涉嫌收受業務單位好處費。此時收受業務單位好處費已成為該部門的一項“潛規則”,涉案人員從部長、副部長、主管直到業務員,每個人均利用手中的職權,謀取個人非法利益。
  隨後檢察院於2013年初逐漸查明物資部計劃管理室主管杜某、物資部採購員唐某、物資部採購管理室主管李某、物資部副部長姬某等人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。以上7人涉嫌受賄高達400餘萬元。據記者瞭解,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,賈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,另外3人亦分別受到法律製裁。於某和姬某兩人已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。
  北重是石景山區內一家國有大型企業,主要生產火力發電機組、風力發電機組等電力裝備。據記者瞭解,石景山檢察院已對北重出具檢察建議書,石景山檢察院偵查一處副處長張濤說:“通過對北重窩串案的調查,暴露出該企業在管理上的諸多問題。因此,我們建議北重相關領導加大對企業管理者及員工教育力度,並通過建立科學、合理的防腐制度,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。”
  原任部長
  贓款包小三無錢養家人
  據張濤介紹,此案在偵查過程中,北重的多名員工均給予物資部原部長於某很高的評價,認為其是為人仗義的“老大哥”。然而這位老大哥卻生活極為腐化,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340餘萬之多。案發後,於某的所有銀行存款已被揮霍一空,所剩不足5萬元。
  承辦檢察官陳安揚介紹,生活中於某非常貪戀女色,今年已經53歲的他在案發前時常駕駛著寶馬豪車,出入夜總會等娛樂場所。於某曾斥重金包養了其在夜總會結識的陪酒小姐曹某和孫某,為她們購買房產、汽車及首飾。據調查,於某在這兩個女子身上各自花費了逾百萬元。此外剩餘的近百萬元贓款,於某則用來拉攏下屬。因此,儘管名聲不佳,但於某在公司仍很有“人緣”。
  讓辦案人員驚愕的是,於某幾乎從未拿贓款補貼在國外求學、治病的妻兒,以至於案發後,於某的妻兒感到非常憤怒及驚訝,並始終拒絕到看守所探望於某。
  該案的另一承辦檢察官查德拉巴爾告訴記者,於某的膽子很大,其非法收受的340餘萬中,幾乎都是通過他人直接匯款的形式獲得。
  繼任部長
  檢方問情況嚇得手發抖
  值得一提的是,在查辦於某案件的過程中,辦案人員發現於某的繼任者,北重時任物資部部長賈某也有問題。
  “當時辦案人員在為於某案件取證調查時,向賈某問話。賈某神色異常,遞送文件時雙手發抖,談話時精神恍惚,腦門冒出黃豆般大的汗珠。”陳安揚對記者說。在這之後,辦案人員對賈某進行調查,發現賈某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.9萬餘元。
  陳安揚說,收受業務好處費已成為北重物資部門的一項“潛規則”,涉案人員囊括部長、副部長、主管甚至基層業務員。“例如,北重的物資部採購員唐某就涉嫌收受他人財物高達38萬餘元。而採購部主管李某,在檢察機關已對其單位多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時,依然心存僥幸,頂風作案。”  (原標題:北重倆物資部長前腐後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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